关于全州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2年10月31日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州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
州人大常委会: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安排,10月初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永寿为组长,州人大民监司委等相关人员组成调研组,对近两年全州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开展调研。鉴于疫情防控需要,此次调研采取委托各市县人大常委会、大柴旦人大工作委员会调研的方式进行。各地高度重视,如期开展了专题调研并报送了相关材料。在各地区人大常委会和检察机关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下,调研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2021年以来,全州各级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坚持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优先保护的核心要求,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发挥了检察监督作用。全州监察机关在审查逮捕阶段,受理涉未成年人案件46件75人,批捕32件56人,不批捕14件19人;审查起诉阶段,受理起诉73件176人,起诉46件91人,决定不起诉9件11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9件10人。
(一)坚持依法惩戒和正面帮教相结合,有效降低犯罪对未成年人成长影响。全州两级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未成年人案件特别程序,坚持以帮教挽救涉案未成年人与注重权利保护、实体与程序并重,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科学把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羁押必要性和帮教可行性;对初犯偶犯等情节较轻的犯罪,依法少捕慎诉少监禁;对于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涉罪未成年人,探索强制家长教育、训诫等临界预防;对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犯罪性质严重、后果情节恶劣的,绝不姑息,保持必要的刑罚威慑。根据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特点、教育矫治规律、审查社会调查报告和走访等情况,开展集心理干预、行为矫治、法治教育、技能培训为内容的个性化、专业化帮教,提升帮教效果。落实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50人次、亲职教育10次,心理辅导11次、开展社会调查112次,封存犯罪记录26人,帮助教育37人,制发督促监护令15份。
(二)坚持严厉打击与保护救助相结合,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坚持依法严惩侵害未成人犯罪,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对涉嫌严重犯罪、社会危险性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惩治,依法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严重犯罪,确保司法震慑、管束到位。采取设立专门办案组织、减少非必要的办案接触、最大限度缩小未成年受害人个人信息知情范围、强化涉案信息保密管理等措施,有效保护了未成年人隐私。针对未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未成年被害人及时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依法对40 名未成年嫌疑人依法启动法律援助,为未成年被害人发放救助金共60.5万元,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律援助制度得到认真落实。
(三)坚持专业办案与社会支持相结合,增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效。坚持办案与监督灵活化,以案件为切入点,通过认真梳理、总结案件中的共性问题,及时发现社会管理漏洞,采取公开宣告送达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方式,强化检察建议监督刚性,有效推动解决未成年人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截至目前共送达《检察建议书》15份。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的检察职能,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在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保护执法司法中的违法线索和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等方式,依法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不断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坚持“党委领导、检察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充分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娱乐场所、校车安全、校园周边食品、香烟售卖店铺等进行专项监督联合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者限期整改,并签署《规范经营承诺书》。
(四)坚持创新机制与打造特色工作品牌相结合,提升未成年人检察质效。各级检察机关以未成年人保护为导向,积极培育打造品牌亮点工作、精品典型案例,提升未成年人检察质效。州人民检察院设立的“彩虹桥”“太阳雨”等未成年人心理工作室;格尔木院筹拍微电影《马赛克》、为近年来办理的刑事案件中涉案未成年人举办特殊生日会、推出首个“强制报告”小程序、联合人民医院共同设立“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都兰检察院挂牌成立我州第一家检察系统“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德令哈院与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检察机关签署结对共建协议,都兰检察院接受广东省某基层检察院的异地帮教申请,完成跨地区远程线上帮教工作,将省外检察院先进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理念输入海西,传帮涉未成年人案件帮教经验。
(五)坚持法治教育与社会治理相结合,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通过“检教联合”“检校联合”“检警联合”形成社会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持续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加强与教育部门、学校的对接,深入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等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全州3名检察长、31名检察官均受所在辖区的教育行政部门聘请,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为我州青少年维权工作形成合力奠定了基础;围绕未成年人关注度高的话题,以表演法治情景剧、典型案例宣讲、发放宣传资料、庭审观摩活动等方式宣传教育,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356次,开展模拟法庭6次,参观法治基地7次,受教学生近万人。每年“六一”前后,邀请未成年人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关注未成年人成长的人士开展不同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发挥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优势,以“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为牵引,结合“校园食品安全大检查”“利剑护蕾”等专项活动,协调督促教育、文化、网信、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行动,防范和打击侵害未成人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六)坚持疫情防控与办案工作相结合,强化疫情期间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案件相关要求,稳妥推进疫情防控期间的办案工作。坚持依法严格办案,认真落实未成年人案件特殊程序,积极采用远程视频形式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落实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并制作同步录音录像保存附卷。各地通过公众号新媒体等网络线上方式,制作发布《检察官致全县中小学生的一封信》《开学第一课》等动漫短视频,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方式,将防疫小常识宣传到每所学校、每个班级、每个社区,并且在辖区中小学班级群进行转发推送,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知识,丰富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生学习内容。
二、主要问题
(一)未成年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有待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针对特殊的对象,执行特殊的制度,贯彻特殊的政策,对高质高效办案、把握司法规律开展有效预防,对检察干警的专业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实际工作中,因案多人少,案外帮教的人员较少,专业化程度不足等问题较为普遍;对涉案未成年人在关爱、教育、帮扶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之处。
(二)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措施有待完善。关爱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学校等各方面的共同参与。实际工作中,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相互协同方面还存有短板和不足,影响了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整体成效。同时,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专门设施和配套机制不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浮于表面的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
(三)工作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未检工作队伍在关爱、教育、帮扶涉案未成年人等方面存在问题。如创新精神不足,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特征开展关爱工作不够深入。缺乏专门的心理知识,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心理疏导等能力不足。办案检察官短缺,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无法做到对每一个涉案未成年人的实际生活情况、所需帮扶情况进行甄别排查,以及对未成年嫌疑人(被告人)或未成年受害人进行跟踪回访。
(四)法治宣传工作仍需加大力度。家庭、学校和社会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深,宣传教育内容不够充实,形式略显单调,导致宣传效果不明显。青海油田基地现有学生15000余人,受地理位置和管理等条件影响,西部矿区人民检察院对油田基地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存在一定的盲区。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基础补齐短板,靶向发力要有新举措。一是针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链条长、环节多、社会接触面广,能够发现社会治理中突出问题的特点,要深挖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源,剖析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漏洞,及时预警预判,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建议,从源头遏制犯罪向未成年人群体侵蚀蔓延。二是坚持分类矫正,推动社区矫正机构将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与其他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分开矫正,逐步建立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社区矫正机制。三是针对未成年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有待加强方面。要选优配强未检力量,优化人员结构,完善预算编制和经费保障,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队伍,着力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队伍素质能力,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筑牢“法律之堤”。
(二)加强宣传凝聚共识,氛围营造要有新拓展。一是当前未成年人检察业务从传统的刑事诉讼逐步探索向民事、行政等领域发展,需要扩大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影响力,形成良好社会效应。要加大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社会宣传力度,综合运用传统和新兴媒体,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不断提高未检社会知晓率和认可度。二是针对部分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开展犯罪预防宣传效果不到位的情况,要充分发挥公安、法院、教育、妇联、团委等部门职能作用,合理配置法治教育资源,针对学生、教师、家长有效开展犯罪预防工作。三是积极打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深入推进“一院一品”,积极培育打造品牌亮点工作,推动全州两级检察院品牌工作室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扩大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覆盖面,重点向乡村学校延伸。四是要结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多发领域,加强对精品典型案例的宣传,以鲜活的事例警醒未成年人。
(三)科学统筹加强协同,综合保护要有新合力。一是全州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民政、教育、妇联、共青团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形成方便、快捷、可操作的工作机制,动员全社会更加重视未检工作,形成共同关注未成年人、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格局。二是针对未达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犯罪以及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难以进行有效司法处理的现状,要有效落实训诫、责令加强管教、收容教养等保护处分措施。三是强化社会管理,构建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全州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管理,共同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要促进未成年人犯罪帮教预防社会化体系建设,完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动态管理系统,促使有关部门之间信息沟通、数据共享,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全面衔接、配合。
(四)优化制度健全机制,保护未成年人要有大格局。一是构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入职查询制度。教育、人社、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组织和监督相关用人单位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查询拟录用人员犯罪记录情况,不得录用有侵害未成年人前科的人员。二是构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机制。国家机关、企业、社会组织、学校和家庭应当各司其职,加强网络平台监管,净化网络环境,引导未成年人合理使用网络,形成网络保护的社会共治格局。三是加大公益诉讼范围。对中小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网吧、KTV接纳未成年人等公益损害问题,检察机关要开展公益诉讼、跟进监督,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