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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究

关于全州新能源产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报告

关于全州新能源产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报告

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22年4月)

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和来青考察时赋予青海省的重大任务和历史使命。2021年7月13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行动方案》,着眼保障能源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两大目标任务,锚定2030年全省风电、光伏装机1亿千瓦以上、清洁能源装机超过1.4亿千瓦的目标,对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作出了全面部署,也为海西全面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提供了指导原则和基本路径。根据州委要求和州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3月28日至4月1日,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元兴,副主任斯琴夫带领由州人大财经委、常委会代工委组成的调研组,深入格尔木市、德令哈市、乌兰县、大柴旦,通过实地察看、翻阅台账、听取汇报以及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组织各地区省、州、市(县)、乡(镇)四级人大代表对全州新能源产业发展情况开展了视察调研。

一、总体情况

海西州境内太阳能、风能资源丰富,年平均光照3000小时以上,是全国太阳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年风能可利用时间3500至5000小时,可利用土地近4.2万平方公里,承载9.2亿千瓦装机。从调研情况看,近年来,按照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的定位要求,州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把新能源产业作为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改善、用能方式优化的重要载体和手段,抢抓机遇,主动作为,积极培育新模式、新业态、新基建,以光伏、光热、风能发电和园区建设、电网建设、储能电源、装备制造、消纳输出、运营维护等配套产业于一体的新能源产业体系多点发力,加速形成,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取得初步成效,为全州“四地”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规划体系不断健全。对标国家及青海省新能源产业发展政策机遇,发挥政府在战略规划、产业布局、政策引导、项目建设和市场监管等方面作用,围绕电源、电网、土地、多能、送出等多重因素,编制完成《海西州“十四五”能源产业发展规划》《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海西行动方案》,开展《海西州“十四五”清洁能源发展规划》《海西州特高压外送基地风光储电源配置规划》《海西州电力外送通道规划设想研究》《青海省打造清洁能源产业高地行动方案》的编制前期工作,围绕承接国家大基地项目建设,启动编制《全州新能源资源潜力调查报告》和《海西州“十四五”大基地项目建设方案》,不断勾勒海西新能源产业的“四梁八柱”,积极融入全省“高地”建设热潮。

(二)产业规模持续壮大。截至3月底,全州新能源装机规模约1160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的92.9%,约占全省的46%,占海西地区电力总装机的92.9%。(其中,光伏595万千瓦;风电549万千瓦;光热16万千瓦,占全省的76.2%,全国的30.77%)。发电量169亿千瓦时,年减排二氧化碳1650万吨。2021年新能源完成投资34.94亿元,已建成投运储能电站3个,装机容量93.64兆瓦/187兆瓦时。格尔木东出口、乌图美仁,德令哈西出口等8个清洁能源基地初具规模,建成全国单体项目装机容量第一的百兆瓦光伏、首座商业运行的槽式发电项目,中控塔式光热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95%设备国产化率,鲁能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项目在全国储能及多能互补领域具有领先地位和示范意义。

(三)产业体系日趋多元。建成百瑞特新能源300兆瓦光伏组件、明阳300兆瓦风机装配、兴明电力年产1万吨电线电缆生产线,形成30万千瓦高原型风电整机组装、500套风力发电机组塔架等新能源装备制造产能,明阳、华汇、兴明、禾望等一批与新能源配套的装备制造企业加力闭合产业链。国内首个电源侧单体最大储能电站和首个电网侧高原电化学共享储能共计9.6万千瓦项目建成运行,压缩空气、蓄水电站等多种储能方式加快布局,上海诚通、海博思创等多家企业共254万千瓦时电化学储能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清洁能源利用展示馆、院士工作站、国家级塔式热发电设备检测实验室等相继落地,中控光热集热器和追日系统纳入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名单,围绕清洁能源发展的产学研测检运维服务体系加速形成。

(四)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加强对清洁能源产业宏观引导,规范开发秩序,为新能源项目健康发展营造公平、透明、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对新能源及其送出线路项目立项、用地用林、环评水保等行政审批事项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帮助企业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完善配套设施,着力解决困扰项目建设的土地供给、施工保障、电力外送、通信服务、生活环境等方面难题,提高服务供给。对建设在荒漠化土地上的新能源项目,实行免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优惠政策。增强园区的集聚效应,积极招揽新能源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入驻园区,营造宽松政策氛围,形成人才多层次、产业多业态的新能源产业区。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产业链核心竟争力不断增强。

二、存在问题

从这次调研情况来看,目前我州新能源产业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电网汇集和送出能力薄弱。目前海西对外输出通道少,骨干电网共济支撑能力差,州内750千伏骨干电网仅依靠“柴达木—海西”一条线路与青海主网连接,即便在建的“鱼卡—托素—海西”750千伏线路投运,最终汇集的海西750千伏变电站,依然是送出断面严重不足。州内750千伏线路至今未形成环网,330、110千伏变电站布点稀疏,连接青海主网通道线径狭窄,部分变电站容量与间隔短缺,造成新能源电力的汇集和送出能力严重不足。土地资源和风光资源丰富的茫崖、冷湖等地区电网设施薄弱,没有750千伏骨干电网覆盖,导致建成的新能源装机不能实现全部电能上网,资源难以转化为新能源发展优势,电网输送能力问题已成为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最大瓶颈制约。同时,《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方案》明确青海省“十四五”重点发展区域为“海南州戈壁基地”,并将第二条特高压通道起点布局在海南州,对海西下一步大规模开发新能源的支撑不足。

(二)调峰电源和就地消纳不足。我州新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90%以上,域内无火电、水电等基荷调峰电源,纯风光电源结构导致电力“潮汐”现象严重,新能源电力无法平滑送出,夜晚新能源电力不足时,电网还需从甘肃、陕西等省外高价购电调入,满足州内夜间负荷需求。同时,因缺乏支撑调峰电源,既大幅降低绿电对负荷侧的吸引力,也严重影响电网的系统安全性,成为争取特高压清洁电源的最大短板。目前,多数项目对建设优质电源不具有支撑性,大多数企业申报的项目仅为简单的光伏、风电项目,具有系统性调节能力的高质量多能互补项目不多,无法优化电源结构。目前全州年上网电量为169亿千瓦时,但全州用电量仅为96亿千瓦时,受工业规模、人口规模等影响,本地区负荷量长期保持在100万千瓦,大量清洁电力无法消纳,新能源“窝电”现象严重。本地能源消费结构较为单一,在绿色出行、清洁供暖等领域应用较少,在农光互补、牧光互补、水光互补等方面突破不多,分布式应用推广不足。

(三)产业配套和协同带动不够。我州新能源产业装备制造企业由于起步晚,实力偏弱,州内清洁能源全链条产业体系不完备,州内大部分新能源企业光伏组件、风机整机等装备制造、原材料加工严重依赖外地企业,本地企业市场竞争力不强,目前正常生产的仅有明阳风机、华汇塔筒及支架、兴明电缆等少数品种,且产量不高,没能形成产业链和产业园,产业聚集效应不明显。受自然条件、生活环境、人力资源等因素影响,西宁“虹吸效应”明显,新能源的上游制造业项目落地西宁较多。同时,由于运输距离远,人力资源匮乏等因素,客观上增加了企业成本,对本地企业做大做强,辐射带动相关产业链形成制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投资意愿。部分企业承诺的产业协同装备制造、文旅、农牧等项目落地具有不确定性,大多只停留在协议、立项、入驻厂房等层面,实质性开工落地仍然具有很大不确定性,同时也普遍存在同质化问题。

(四)发展质量和经济贡献不高。受早些年新能源项目开发政策影响,早期我州新能源项目投资主体良莠不齐,民营企业参与较多,单体项目规模不大,30兆瓦以内项目较多,项目分布分散,没有形成整装开发的规模效应。近年来,一些大型央国企收购民营电站,并希望与政府签订框架协议,以此来圈定开发范围,开展融资活动,进行大规模整装连片开发,同时,部分企业存在批复不动工风险,在即有项目尚未实质推进的情况下,仍然申报规模庞大的项目,存在“跑马圈地”的现象,过多的新能源协议干扰和影响了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三免三减半”、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政策影响,加之已到税收优惠期的早期新能源项目规模不大,新能源项目税收贡献不大。同时,部分央国企项目或央国企收购的项目,其法人注册地未在州内,导致税收流失到西宁等地区。

(五)环境制约和政策影响凸显。一是根据冷湖天文观测基地暗夜星空资源核心区、限制区、缓冲区划分要求,去年年底核心区开工建设的3个风电项目需要调整场址,且导致冷湖五号平滩地区无法开发风电项目(该区域是我省风资源最好的区域)。同时,若限制区和缓冲区也不允许建设风电项目,则冷湖丁字口、五号平滩、大柴旦花海子等地区的风电开发无法推进。二是按照国家和省能源局最新有关政策,新增的新能源项目必须按照市场化并网的原则,由企业与省电力公司自行落实和签订市场化并网协议后,项目方可备案和开工,但省电力公司至今未与任何企业签订市场化并网协议,导致我州11个新增新能源项目开工困难,新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后劲不足。三是按照当前能耗双控指标核算办法,将全社会用电总量折算为标煤能耗进行核算,清洁能源也被一并折算,如果不将“绿电”从能耗双控指标的全社会用电总量中剔除,就会给我州一批盐湖产业等高载能产业发展形成制约,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也就无从谈起,还会降低“绿电”对东部负荷地区的吸引力。

三、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视察时作出“使青海成为国家重要的新型能源产业基地”的重要指示,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作出了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的重大要求,为海西打造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锚定了新航标、擘画了新蓝图。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青海省“四地”建设总要求,不断提升海西新能源产业规模质量,推动全州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站位认识,落实好国家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政策。全州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海西发展新能源产业的现实价值和战略意义,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围绕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战略目标,坚持把新能源产业作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整体竞争力、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战略选择,认真研究国家和全省新能源产业发展政策,按照《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行动方案(2021—2030年)》部署,不断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持续推动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全力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要围绕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优化整合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和各类储能资源,加快培育壮大新能源产业,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产业基地。

(二)加强区域电网建设,提升电力汇集外送能力。加快补齐电网短板,推进区域电力联网,不断加密输电线路,加快推进110、330等变电站和乌图美仁、羚羊、丁字口、中灶火、大格勒等750KV输电工程建设,优化州域骨干电网“日”字型环状布局,提高电力汇集能力和输出功率的稳定性。加强区域间合作,推动海西电网与南疆电网、河西走廊电网形成区域环状电网,构建西北联网网架,提升电力共济能力。支持电源企业自建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积极开展“托素变—海北热水变—互助青山变”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前期工作并争取及早开工,提高海西东向送出断面能力,推动外送电量和外送收益稳步提升。持续争取第二条特高压通道工程,做好相关前期研究论证,争取特高压工程在“十四五”前期获批并开工。

(三)推进多元调峰电源和储能建设,实现电源稳定输出。充分发挥抽水蓄能在电力系统调峰调频功能,加快格尔木南山口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工作,开展那棱格勒河、塔塔棱河、鱼卡河梯级水电站建设前期研究论证,实现电力系统中长周期储能调节。鼓励和支持企业投资建设抽水蓄能电站,争取更多抽蓄电站全部纳入国家规划。发挥火电调峰的兜底保障作用,努力争取大型火电建设,提高新能源利用效率及系统调节水平。积极推动储能多元发展,将发展新型储能作为提升能源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综合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探索压缩空气、电化学等储能方式,推动多能互补发展。改进“光热+燃气+风光”的多能互补电源结构,发挥好天然气补燃和光热熔盐储能的双向稳定作用,实现整装电源基本稳定输出。积极推动光伏发电制氢产业化发展,推进绿氢终端应用,努力打造规模化绿氢生产基地。

(四)统筹区域新能源布局,提高新能源发展质量。做好海西州各新能源园区的控制性规划编制,统一规划电力走廊、公用设施、边界容量等,推动新能源产业均衡发展。坚持集约高效发展,联合大型装备制造企业、大型发电企业、大型技术支撑单位组成联合体,整装配置、整装开发、基地式推进,提升项目规模效益。推动工业领域负荷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研究实施一批高载能项目,鼓励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达标的高载能企业用电,不断降低高载能企业用电成本,提升清洁能源本地消纳能力。鼓励电能替代化石能源的消费,增加居民清洁用电比例,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使用,减少新能源企业弃风弃光,实现生产企业和消纳企业的良性循环,产销互补。进一步做好煤改电项目推进实施,探索用运电价补贴等方式,不断激发老百姓使用清洁电力的积极性。

(五)坚持全“产业链”思维,提高协同发展能力。立足我州优势资源,厘清发展优势,优化产业布局,适宜发电、消纳、装备制造全州一盘棋。树立全产业链思维,围绕增链、延链、补链、强链,实现产业上、中、下游深度协作,加大风电和光伏装备制造、储能电池、技术研发、智能运维等相关产业培育引进,积极推广N型组件、低风速大功率风机等新型设备,支持投资750千伏线路工程的电源企业建设配套规模的新能源项目,以重点项目带动产业集聚发展。坚持新能源产业投资主体在我州同步落地装备制造、盐湖化工、生态环保、现代服务业等其他领域项目,增加新增负荷,提高就地消纳和对地方经济的综合带动能力。紧盯国家政策机遇,在州内合适区域建设以新能源科技创新为载体的零碳产业园,布局一批新能源产业装备制造、绿氢产业化应用示范项目。

(六)加强沟通衔接,不断破解产业发展难题。主动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省直相关委局的汇报衔接,积极争取国家在化解产能和产业转移、投资政策、电价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出台具体配套扶持政策,形成有利于产业发展的政策驱动和保障机制,持续提升海西在全省乃至全国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地位。加大和省直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力度,制定清洁能源电量不计入能耗“双控”指标相应制度办法,发挥新能源电力“绿色”优势。协调省电力公司尽快研究制定市场化并网方案,择优签订一批市场化并网协议。考虑新能源项目对生态环境具有改善作用,协调省林草局取消对新能源项目占用草原的可行性评估手续。加快冷湖3个风电项目调整场址工作,统筹推进可研、地勘、环评、水保、安评、节地、接入规划等各项工作。

(七)继续完善软硬件配置,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继续加大园区水、电、路、天然气、防洪及通讯等基础建设,同时在人才供给、科技创新支撑等方面加强支持力度,不断完善发展硬设施和投资软环境。积极协调省政府相关部门在土地性质、电价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助力产业、园区、地区协同一体化跨越式发展。推进新能源企业注册地本地化,支持央企青海公司海西分公司、国企海西分公司、民企海西分公司在海西投资,提高税收贡献率。把握好分布式光伏建设的政策机遇,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分布式光伏推广实施经验,吸引有实力的社会资本开展分布式光伏建设,助力全州乡村振兴建设。

上篇新闻: 关于全州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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