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人大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不断推动地方立法工作更有质量更显效率
才让太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建政于1954年,是我国的"山宗.水源.路之冲",地处柴达木盆地,是青海省辖区面积最大、资源最富集、区位优势最明显、经济发展潜力最大的自治州。近年来,海西州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围绕全州改革发展大局和民生需求,自觉担负地方立法工作神圣职责,积极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立法格局,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适应性,颁布实施了一批管长远、促发展、利民生的地方性法规,尤其是2021年以来制定、修改本级地方性法规7件,为全州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让立法方向更加准确。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把地方立法工作放到州委中心工作和全州工作大局中思考谋划,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党对立法工作的新要求落实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在立法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保证作用,在编制立法规划、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协调解决立法中的重大争议和焦点矛盾问题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及时报请州委研究批准,确保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让立法成果更显民意。不断完善民意表达平台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民主党派、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和基层群众意见。2022年,制定实施海西州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按照满足不同区域、行业和领域立法需求原则,设立12家州级基层立法联系点,调整3家省级立法联系点,将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建设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全省首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有效拓展了公众参与立法途径,畅通了立法"直通车",搭建了民意"连心桥",走出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海西实践。
积极共享社会资源力量,让立法质量更加高效。面对立法力量薄弱、人员编制不足等问题,探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的创新举措,积极挖掘社会资源,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聘请立法咨询专家,组建立法咨询专家库。同时,按照理论与实务相结合、法律与其他专业相结合原则,与青海民族大学合作成立海西州地方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中心,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草案起草、咨询论证等常态化智力支持。在立法起草和修改过程中,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认真听取专家的意见建议,着力推动立法质效大提升。
不断创新思维方式,让立法工作更为精细。始终以立法选题精准、立法过程精细、立法内容精确、立法队伍精干的理念,立足"小快灵",紧盯"小切口",紧密结合全州发展实际,突出地方立法特色,坚持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相结合,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空间大、灵活性强特点,全面梳理立法事项,推进立法项目进程,确保制定的各项地方法规能够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紧扣地方高质量发展,让立法成效更加凸显。为区域产业转型发展新路径提供法治保障,颁布实施的冷湖天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成为全国首部聚焦光学天文观测环境和优质暗夜星空资源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是新型领域立法和特色精细立法的海西探索,引起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的高度评价和竞相报道。为破解人才短缺难题,聚焦人才流失"止血",颁布实施全省首个人才工作促进条例。为适应全州发展新要求新形势,颁布实施海西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婚年龄的变通规定,修订实施海西州自治条例。为推动精神文明建设良性发展,颁布实施海西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加快推动"四地"建设,高质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扎实开展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草案)、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条例(修订草案)调研、起草、修改、审议等工作。为依法巩固木里矿区新一轮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正在积极推进木里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工作,为民族区域经济社会持续高质量发展,彰显地方人大立法工作新作为。
来源:青海人大杂志
作者系海西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才让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