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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督

海西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海西州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海西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检查《海西州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促进

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2919日州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唐瑞蓉

主任、各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726日至81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元兴带领由州人大财经委,州工信、市监、银保监局等部门相关同志组成执法检查组深入格尔木市、德令哈市、乌兰县、都兰县、大柴旦行政区,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各地贯彻实施《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总体情况

      从执法检查情况及对调查问卷的分析来看,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内容,切实帮助解决中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条例》实施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条例》宣传逐步深入。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部分地区和部门能够主动学习《条例》内容,开展《条例》宣传,营造有利于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社会氛围一是利用集中研读、讲座解读、岗位培训、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条例》学习,增强了政府工作人员依法服务企业的意识,提升了对《条例》的知晓度和运用水平。二是通过采取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政务服务大厅LED显示屏等线上线下载体,以及法规政策进企业、微信企业群信息推送、印发《条例》手册、录制《条例》解读视频等形式,将《条例》宣传到各中小微企业。三是通过举办法规宣讲会、政策解读会、企业座谈会以及开展“中小微企业政策宣传月”“双创活动周”“中小微企业日”等宣传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是“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各地区各部门不断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水平,企业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如:格尔木市构建“线上+线下”中小企业“窗口”服务平台,为260余家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编制政务服务事项“三办”清单,全面推行政务服务评价和“710”制度;德令哈市推行“保姆式”无偿代办服务,主动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压缩项目在线审批时限,对企业投资备案项目实行1个工作日内办结制;二是投资环境不断改善。各地都能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要求,如:格尔木市实施营商堵点疏通年专项行动,建立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跟踪协调服务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多次召开协调会解决企业难题;德令哈市在全州率先推行“链长制”招商模式和重点产业工作专班推进机制,已打造10条产业链链长及22个重点产业项目专班;大柴旦制定《支持非公经济转型发展实施意见(试行)》支持中小微企业良性发展。

(三)市场秩序不断规范各地各部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保护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如:格尔木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专项清理活动,开通涉企案件诉讼绿色通道,推进网上立案、跨区域立案、在线解决纠纷,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德令哈市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处罚事项全部纳入信用数据平台,有力发挥信用监管效能;大柴旦深入推进“法治体检”活动,着重从企业内部管理、生产运营、劳资关系等方面全面诊查企业法治建设状况,指出企业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都兰县设立营商环境监督举报电话,收集汇总企业及群众反映问题诉求,对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领域不合理收费现象进行全面规范;乌兰县加大对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全面打击商标侵权、制假售假、傍名牌等非法行为。

(四)企业培育成效显著。一是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州工信部门牵头制定《海西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方案》,建立州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库,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截止目前,全州共有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6户,其中1户企业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二是加强重点企业扶持。定期开展摸排跟踪,督促指导符合“小升规”条件的企业递交入规材料,目前全州已培育入规企业5户。结合省千家中小微企业培育工程,重点培育120户企业,并在投资融资、人才培养、技术进步、资金支持等方面给予扶持。三是提升企业发展能力。积极组织中小微企业参加青海省中小企业管理能力提升专题研修班、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班、中小企业“十百千”培训计划等,不断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格尔木市通过组织全市中小微企业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主题年货节、“青洽会”等活动,进一步提升中小微企业“双创”水平,开拓国内外市场。

        (五)发展活力不断迸发。一是制定印发《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一系列纾困、解难、培优政策举措,助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争取省级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招商引资、中小企业发展、节能等领域专项资金,不断激发企业发展信心。二是中小微企业负担进一步减轻。各地积极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让利减息、稳产复工等纾困惠企政策,今年全州新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包括延续政策减免缓退和新政策减免缓退)累计减免缓退约48.76亿元。德令哈市对受疫情影 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无力足额缴纳水费的26家中小微企业办理缓缴水费157.7万元;市属国有企业对承租国有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20223个月租金共计49.99万元;大柴旦制定《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试行)》,每年安排截保增稳产专项补助资金200万元;对全区616家个体和企业,60辆出租车司机补贴300万余元。

(六)要素保障不断夯实。一是助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州工信部门按季度摸排企业融资需求情况,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海西银保监分局以及州内各大银行推送企业融资需求表,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成立上市融资工作专班,有序推进海西华汇上市融资工作。如:格尔木市邀请金融机构及企业代表参加政银企对接会、绿色金融发展大会等活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大“应收账款融资平台”“青信融”建设推广力度,积极打造全市金融信息交流平台。二是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如:格尔木市通过召开工业企业要素保障、项目协调座谈会,积极为企业解决污染物排放、天然气供给、用水指标等要素需求;德令哈市建设7个产业孵化创业基地,建成或在建标准化厂房129栋可“拎包入住”的标准化厂房;回购400套社会存量房低价租给企业,解决企业高管及技术人员后顾之忧;大柴旦推行差别化地价政策,建立企业用地需求预报制,促进“精准化”供地;强化区内企业与省州行业、企业的上下游对接,畅通企业发展链条;乌兰县实施“一企一策”,积极为企业协调解决原煤供应、产能提升、产销对接等事宜;组织实施“以工代训”项目,为企业培训员工,发放职业培训补贴资金。

二、存在问题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虽然全州实施《条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宣传贯彻仍需发力。部分地区和部门对《条例》宣传贯彻不重视,没有开展《条例》宣传贯彻活动,仅以工信部门系统内部宣传贯彻取而代之。部分市县政府没有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出台贯彻实施《条例》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一些部门对《条例》研究不深不透,认为《条例》对本部门职责的规定多是倡导性和原则性要求,刚性不足,向企业进行普法的积极性不足。部分企业对《条例》的知晓度不高、宣传力度也不够。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没有定期开展《条例》落实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力度、成效也均有所欠缺。

(二)融资问题仍然突出。无论是与企业座谈,还是通过问卷调查,都反映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状况仍未能得到较大的改善。一是中小企业融资能力弱。中小微企业普遍存在规模不大、治理结构不完善、财务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个别企业信用观念不强,缺乏抵押物,造成整体信用等级低,金融机构无法放贷二是融资方式单一。当前企业融资主要以商业银行贷款为主,州内中小微企业通过股权融资、增资融资、产权交易、租赁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相对困难。部分企业反映银行断贷对企业经营造成相当大的压力。

        (三)政策落实有待加强。一是财政资金投入不足。全州都没有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同时,中小微企业普遍缺乏专业力量,向省级申请专项资金的专业性不足,一些企业的申报资料不符合要求,资金申报成功率较低。二是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还不到位。部分企业反映申请奖补资金周期长,部门政策宣传不到位、设置不合理门槛导致企业无法享受入规企业奖励等政策。部分地区招商引资时作出的承诺或已出台的政策后期受种种原因无法兑现,影响企业发展信心。三是资金支持方式有待完善。财政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方式中使用投资补助、贴息、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比例较低,仍然以直接补助为主。

        (四)要素保障水平不高。一是“用工难”现象仍较普遍。受居住环境、人员素质、工资待遇、子女上学等多种因素影响,企业普遍存在“招工难”“留工难”现象,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本地发展意愿不足,流失严重,增加了企业用工成本。二是人才政策作用发挥不明显,如格尔木市出台了鼓励引进人才30条措施,但大多数中小微企业不符合人才引进所需的条件,造成政策空转。三是生产生活基础保障不完善。部分工业园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标准厂房、工人公寓、交通道路等基础设施和医疗、文化、娱乐等生活设施建设尚未健全或缺位,承载能力不强,难以满足企业需求。

(五)整体发展质量不足。一是全州中小微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产业结构单一,发展层次较低,创新能力不足,缺乏在国内外形成较强竞争力的产品,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较弱。二是部分企业管理模式落后,缺乏现代化企业管理机制。部分中小企业家文化水平较低,创新发展意识不强,企业创新投入较少,存在小富即安思想。三是全州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滞后,高科技型中小企业占比低,科技研发力量和资源难以实现优化整合,对科技成果的引进、消化、吸收不足,导致高成长性中小微企业数量偏少。

(六)营商环境仍需改善一是服务意识不强。部分政府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平时指导帮助企业不到位,主动跟进解决困难问题不够,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二是执法效能仍有差距。一些部门在政策执行上实行“一刀切”,执法生硬,不考虑企业正当权益,存在“一停了之”“先停再说”“以罚代管”,同时也存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现象,让企业疲于应付。三部门联动不足。部门间、行业间存在“数据壁垒”“信息孤岛”,沟通协调、统筹协作、协同联动不够,存在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现象。

下一步工作建议
  结合本次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全面有效贯彻实施好条例,现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条例》宣传贯彻。一是要在学法普法上下功夫。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体,以政策解读、座谈报道、典型宣传等形式,扩大《条例》知晓面及影响力。同时,改进送法进企业形式,结合海西实际编写解读手册,提高企业尊法学法用法水平。二是要在研究出台配套措施上下功夫。《条例》偏向于纲领性,条文原则性强,更需要地方各级政府在财税、政务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方面出台配套措施。三是要在监督检查上下功夫。要定期《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督促,依法及时纠正违反《条例》行为营造《条例》贯彻实施的浓厚氛围

        (二)进一步解决企业融资难题。一要健全信贷激励机制,鼓励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鼓励保险机构开展中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业务,为中小微企业创业发展提供风险保障。二要积极搭建中小微企业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小微企业信用评审机制,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联保贷款符合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需求特点的信贷策略和信贷产品,破解银行融资贷款抵押物难题。完善中小企业发展育成机制,积极协调省级层面出台更加灵活的融资担保政策,健全中小微企业信贷考核体系,对向中小微企业放贷的金融机构实施实行差异化监管政策,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呆账核销效率,扩大中小微企业融资规模。

(三)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加快制定配套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设立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扩大资金规模,突出资金使用重点,明确使用范围,加强评估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能。二要进一步落实减费降税各项政策措施,全面清理整顿涉及中小微企业的行政许可和强制准入的中介服务收费以及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打好降成本组合拳,让中小企业轻装上阵、加快发展。强化政策公开,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便于企业及时获取。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协调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让中小企业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

(四)进一步提高要素保障水平。一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人才引进政策,协调好校企培训教育与企业用工、输送技术工人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互相激励措施,完善人才居留、发展配套政策定期组织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援助周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从高校和职业技术院校引入毕业生,针对性进行培训,缓解企业用工难题。二要加强园区设施配套建设要坚持长期投入理念,进一步优化园区建设,抓好重点区域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建设,特别解决好县域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道路和供水供电等硬件设施薄弱环节。搭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

       (五)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一要支持中小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技术改造,通过设立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建设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加大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扶持力度。二要加大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引导中小企业树立开拓创新和现代化管理意识,不断加大研发,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拓展延伸产业链,创建自主品牌,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强产学研联合和资源整合,积极探索中小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的合作模式,以及人才的互联互通办法,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合作机制,填补中小企业的人才短板,不断提升企业员工技能和素质。

(六)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要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改进工作作风,定期开展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并依法向社会公布。要积极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打造公开、公平的竞争环境,给中小企业发展创造充足市场空间。切实保障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及时听取中小微企业的意见和诉求,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侵犯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进行查处。三要持续规范涉企执法行为。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日常对企业的引导和帮助,有效避免生硬执法和“一刀切”行为,坚决避免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篇新闻: 海西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海西州2021年州本级及大柴旦行委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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