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2年6月30日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州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 叶万福
主任、各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安排,6月中旬,州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采取集中检查和委托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安全生产总体情况
自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全州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稳定”总目标,聚焦重要节点、高危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强化依法监管,狠抓隐患治理,加强源头管控,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2022年1月至5月,全州共发生工矿商贸、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24起(不包含火灾事故),死亡22人(占省定控制指标69人的31.88%),受伤25人,直接经济损失517.21万元。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期下降7.7%和4.6%,受伤人数增加5人,上升25%;直接经济损失减少241.51万元,下降31.83%。农业机械、民航、铁路等领域均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
(一)加强宣贯,安全生产意识持续提升。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以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依托,深入各市(县)、行政区、乡镇、街道开展《安全生产法》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和良好的社会反响,切实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二是逐级强化教育培训。对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安监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切实树牢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意识,提升了各部门、各行业对《安全生产法》的理解认识。三是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计划,以专家授课、实地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对全州18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110余人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负责人及岗位操作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整体素质和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稳扎稳打,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一是强化组织建设。构建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全面参与”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切实增强各部门综合协调能力,坚持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格局。二是细化工作措施。制定《海西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海西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和部门监督责任。印发《海西州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责任清单》,细化分解任务39条,明确任务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措施落实到位。三是拓宽监督渠道。制定《海西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排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筑牢社会监督“防线”。
(三)强化督导,治理效能切实增强。一是制定《全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全州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在企业自查、行业排查、部门检查的基础上,成立督导检查组,对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州共检查企业2328家(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512份,责令停产整顿19家,立案调查23家,临时查封9家。二是召开风险分析研判会,明确治理目标任务,制定整改清单,研究整改措施,确定风险管控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风险管控精准,隐患排查治理到位。三是全面梳理政府层面《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和行业层面《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截止目前,共排查安全风险46项,完成整改34项;共排查安全隐患2565项,完成整改2184项;印发通报17期,约谈单位企业52家(次),接受举报32次,行政处罚49次,罚款90.5万元。
(四)多措并举,综合应急能力全面强化。一是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制定《海西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加强与省直部门、州直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确保预案科学合理、实用管用;加快应急指挥中心项目实施进度,着力构建安全生产信息化体系;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准备,提高群众自救互救应对能力。二是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值班值守人员应对突发情况要按照“初报快、续报准、终报全”的要求,迅速作出反应,全面掌握、及时报告突发事件情况,保障信息质量和时效性。落实“每日调度”制度,随机抽查各市、县、行政区应急管理部门及调度连线企业,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三、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有待加强。一是对照《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和“三管三必须”要求,部分单位监管意识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强,监管单位执法环节上意愿不强、手段不严,存在重检查、轻处罚的现象。二是部分企业负责人主体责任意识不到位,重生产经营轻安全管理,在安全经费上投入不足、安全业务培训较少,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日常管控不到位的情况仍然存在。
(二)监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安全生产工作范围广,监管难度大,基层一线监管人员缺乏,工作负荷强、工资待遇偏低导致人员流动频繁,且各部门联防联治的合力尚未完全形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还达不到“不留死角”的要求,“管不过来”的现象客观存在。二是由于生产经营单位种类多、专业要求高,现有的执法队伍专业水平和监管防控水平难以满足安全生产形势需要,执法人员对一些专业性、特殊性行业存在专业知识盲区,对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理解不透彻,执法有心无力、流于表面,缺乏综合利用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执法的能力。
(三)宣传教育力度有待加强。一是宣传培训需持续深入,个别部门主观认为应急管理部门为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因此多以配合协调监管为主,对《安全生产法》缺乏掌握,以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不强。二是个别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法制意识淡薄,对安全隐患的危害性、严重性认识不足,安全培训教育开展较少,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一线职工对法律法规、生产标准规范掌握的不全面,缺乏遵法守法和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我的意识能力,加之从事岗位危险系数相对较高,安全意识差、操作水平失准导致生产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结合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全省安全生产月统一部署,多方位、多角度、多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对行业领域和重点区域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普及,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担负起主体职责,切实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二)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完善行业领域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目标管理考核,压紧压实各方安全责任,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二是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教训,对照国家和省上“15条硬措施”,联合各监管单位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堵塞监管漏洞,消除潜在安全隐患。三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收尾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加强法律法规的实施运用,及时办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做到面对面交办、跟踪督办、限时办结,确保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整治,事故多发势头得到根本遏制,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四是加强应急研判调度,加大对重点时段、重要节点期间的督导检查,切实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施救有效,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信息报送及时、事故迅速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公共安全等领域的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加大整顿力度,对不按规定落实整改措施和违法行为反复出现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严肃查处、从重处罚,切实做到对重大风险隐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四)进一步强化监管队伍建设。一是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培训教育力度,注重培训的专业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基层一线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履职的能力。二是加大经费投入,为基层执法人员提供必要的装备保障,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提升一线生产人员的安全操作意识,加强监管单位与生产经营单位的良性互动。三是发挥安委会的牵头抓总作用,强化各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形成监管合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打击力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