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2020年度全州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州人民政府: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州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管理职责,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促进自然资源集约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修复,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能力不断提高,但同时也存在管理机制不健全、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管理基础支撑不足、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率低等问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州委关于建立州人民政府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全州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根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情况,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机制
进一步健全监管体系,将人大、行政、司法、审计和社会监督作用结合起来,形成监管合力。坚持以土地要素为载体,各要素统筹兼顾,形成更为有效的自然资源行政监管制度,提高自然资源管理的协同性、统一性和有序性。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强化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考核评价体系,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等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统筹管理制度,结合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命共同体建设的要求,探索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监测、评估方法体系,开展好年度资源资产调查与评估工作。
二、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执法力量
加强自然资源基层执法力量,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执法监管能力。创新监管方式,加快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展自然资源监管广度和深度,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智能化、精细化水平。高度重视违法案件查处和整改工作,落实动态巡查力度,实现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提高执法工作效率。重视和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培训、引进力度,夯实专业人才支撑。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监测技术装备和能力建设,借用专家智库等第三方平台,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法治方式提高监测能力、管理质量与工作效率。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必要经费支持,确保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项目扎实有序推进。
三、夯实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
制定完善统一规范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登记、资产统计、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交易与划转、资产评估与分析等方面基本制度,为实现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规范化管理提供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依据和基础保障。统筹研究、妥善协调解决好相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之间耕地、林地、草地等资源统计数据不一致问题。积极探索完善主要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核算,真实反映全州主要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及其变动情况,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自然资源提供信息基础、监测预警和决策支持。推进自然资源资产基础数据信息库平台建设和数据共享公开,为自然资源统筹管理提供基础与支持。
四、促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集约高效利用
坚持保护优先、集约利用的原则,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切实提高自然资源综合配置效率。针对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要深入分析成因,逐宗制定处置方案,有效释放发展空间。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适当改善用地布局,优化建设用地指标。加速处置僵尸企业,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建立自然资源优化配置制度,积极探索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制度,在界定产权主体的前提下,构建多元化的自然资源市场体系,推进包括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水权交易等更多类型集体所有权的自然资源市场交易。严格按照《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要求,规范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以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请在三个月内,即2022年7月29日前报送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