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州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8日,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扎实履行法定职责,基本形成组织健全,功能完善的州、县、乡、村四级传染病防治工作体系,在加强法律学习、健全防治体系、提高防治能力、完善保障机制、落实重大疾病防治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传染病防治工作成效明显,有效维护了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但也存在法律宣传贯彻落实不到位、传染病防治基础支撑薄弱、防治能力有待加强等问题。为此,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压实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责任、保障责任、协调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和完善各项传染病防治、传染病监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联防联控、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传染病综合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保障传染病防治工作有序高效开展,提升我州传染病防治工作法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经常化、制度化做好《传染病防治法》的学习和宣传贯彻,努力推进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管理。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普及力度,采取灵活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面向全社会有重点地开展健康教育,倡导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切实提高公众传染病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
(三)进一步加大工作投入。继续加强财政保障力度,巩固提高传染病防治保障水平,把加强各级医疗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列入议事日程。改善各级疾控中心的检验室设备状况,按标准建设传染科或隔离病区,确保尽快投入使用。加强医疗废弃物处置管理。加大对基层一线防疫救治人员的激励补贴力度,加大对科研项目的支持,为传染病防治人员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进一步抓好专业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基层传染病防治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引进、培养专业人才计划,创造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多渠道培养和选拔人才,优化人才队伍知识结构。做好从事基本公共卫生专业人才的引进,进一步加强畜牧防疫人员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医科院校和专业培训机构,加强合作,培养储备后备力量,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实战能力和服务水平。
以上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请在三个月内,即2022月8月5日前报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由州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