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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意见

海西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海西州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人民政府:

20211230日,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海西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以来,全州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持续深入抓好贯彻落实,健全完善改进自治州的政策措施、周密部署相关工作,有效推动了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但也存在贯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平衡的问题。为此,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新时代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重大意义,认真研究贯彻实施的具体举措。加强地区和部门协同配合力度,补齐基层工作短板,不断增强贯彻实施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二)继续加大《民族区域自治法》学习宣传。要持续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自治条例》的学习宣传,加大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进共同体,尊重和包容差异性,增强“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意识。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涵,建立稳定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激励机制。

(三)不断增强自治州综合实力。按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政策的要求,健全完善涉及民族区域自治的各项倾斜政策,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环保、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发展和人居环境整治、基础公共服务设施、优秀民族文化传承等领域项目建设的投入力度,推进各族群众生产生活高质量发展。

(四)提高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深度实施“依法治州”战略,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不断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要深入开展“八五”普法,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促进法治海西高质量发展。

(五)进一步加强民族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扩大培训、交流、挂职等途径,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提高干部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要采取具体有效措施,进一步优化公务员、事业人员少数民族岗位比例,保障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都有适当数量“双语”干部人才,满足服务少数民族群众的需要。建立健全少数民族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领域后备人才培养储备制度。加大培养非遗传承人力度,保护少数民族文化和传统民俗技艺。加大基层民族工作部门优秀人才培养选拔力度,强化激励机制,激发基层民族工作干部队伍活力。

以上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请在三个月内,2022420日前报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由州人大民族和监察司法委员会负责督办。

上篇新闻: 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全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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