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唐瑞蓉等辞去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0月31日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会议通过)
根据本人辞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唐瑞蓉、马玉海、祁红芳辞去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