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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专栏

履职为民促发展 砥砺奋进谱华章 —— 州人大常委会设立40周年主题采访报道之格尔木篇

1981年1月,格尔木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正式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多年来,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和省、州、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依法履行人大监督职能,为推进格尔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先后配合全国、省、州人大和自行组织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反家庭暴力法、海西州自治条例等30余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通过听取和审议法检“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及时提出审议意见,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督查,督促法检“两院”强化司法为民的观念,促进依法履职和公正司法,先后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等10多个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情况、司法机关自身建设等情况调研,不断推进法院依法公正办案,检察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听取审议市监察委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情况、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权情况报告,不断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着力提升监察工作水平。
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连续多年听取市政府关于重点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脱贫成果巩固提升、依法行政、放管服等多项专项工作报告,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水资源管理利用、市容市貌管理、文明城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海西州促进枸杞产业发展条例实施情况等40多个专题调研,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人大代表是联系群众最重要的桥梁和纽带,我们要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密切关注群众疾苦,努力把群众的意见、呼声和要求,以意见、建议的形式反映上去,促使各项事业和谐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有更大提高。”格尔木市大格勒乡人大主席叶发森说。
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创新,是做好人大工作的不竭动力。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服务代表机制,创新代表活动方式,丰富代表活动平台,发挥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努力推动代表工作与时俱进。创新主题联学新模式。创新推行“领学+解读+讲座”主题联学新模式,加强与基层乡镇街道党委、乡镇人大之间的联动联学。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非法猎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等,做到以理论清醒保持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推行“四定”工作机制。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在充分发挥“昆仑红”平台作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以岗定责、以责定标、以考定星、以星定绩”的“四定”工作机制,实施人大代表“7+1”工作法,将创星等级与代表履职相挂钩,与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相结合,引导各级人大代表争当群众满意之星,努力实现乡镇人大工作水平提档升级。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认真落实《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立足格尔木人大工作实际,紧紧抓住“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契机,建制度强机制,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先后制定实施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代表持证视察暂行规定等10多项有关代表工作的制度,促进代表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拓宽代表履职渠道。完善“两室一平台”“三联系”机制,进一步拓展联系范围和深度,更好更快更广地反映群众诉求。创新监督方式,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政风行风评议、旁听案件庭审等全方位、多角度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各项工作。
履职为民促发展,砥砺奋进谱华章。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守正创新,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为建设美丽格尔木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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