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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建设

学习实施立法法 规范立法活动 提高立法质效

12月12日,州人大常委会第三轮“海西人大干部讲堂”举行第七讲,常委会副主任赵永寿以“学习实施立法法,规范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效”为题,从学习立法法和人大立法工作探索与创新两个层面,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授课。

在讲授中,赵永寿围绕立法法修改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立法法修改的指导思想、遵循的原则和工作过程;立法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关于地方立法的几个问题四个方面进行深入讲解。指出,立法法是规范国家立法制度和立法活动、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的基本法律,是“管法的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地位极为重要。2023年3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这是立法法出台以来的第二次修改。新修订的立法法,进一步健全立法体制机制,规范立法活动,为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制度支撑。我们要充分认识立法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立法法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深刻领会立法法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地方立法的制定主体、遵循的原则、立法权限、程序、备案审查等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好立法法的精神,不断推动海西人大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海西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赵永寿围绕地方立法的几个问题与大家进行了深入探讨与分享,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建议。一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立法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紧扣党中央大政方针,着眼省委决策部署,跟进省人大立法进程,围绕州委中心工作,统筹全州工作大局,突出重点,系统思考,整体谋划,统筹推进。二要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发挥人大在立法选题、组织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审议把关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在选题、评估、论证、立项、协调、起草、征求意见、审议等各个环节中找准定位,正确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专审”作用和法制委员会的“统审”功能,广泛凝聚共识。三要扩展立法参与的深度和广度,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好国家级、省级和州级三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并发挥好其辐射带动作用,依托代表联络站、代表工作室和代表履职信息平台,延长代表参与立法工作链条。发挥立法智库专家、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中心作用,探索建立对口支援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机制,增强“外脑”“智囊”对立法工作的供给力和支撑力,提升立法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四要注重“小快灵”立法,让立法更具针对性。紧密结合州情实际,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痛点问题,全面梳理立法事项,以“小切口”立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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