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城镇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已由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2月4日审议通过,经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9月26日审查批准,现予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全文: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4第4号)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城镇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已由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2月4日审议通过,经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9月26日审查批准,现予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