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1第2号)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由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审议通过,经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5月26日审查批准,现予公告,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海西州人大常委会
2021年6月24日
条例原文: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1第2号)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由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审议通过,经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5月26日审查批准,现予公告,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海西州人大常委会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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