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州人大常委会举办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座谈会暨授牌仪式。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才让太、副主任李元兴、赵永寿、斯琴夫、赵秀丽、焦胜章,秘书长葛海禄出席会议;“一府一委两院”,各市(县)人大常委会,各基层立法联系点等40余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海西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设立海西州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的通知》,解读了《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为12家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了授牌。
才让太讲话时强调,一要深刻认识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重大意义。基层立法联系点是一种全新的、立足基层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立法的民主立法形式,它的建立既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谋幸福”的立法理念,也有利于提高地方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生动写照,是新时代推动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践,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反映人民意愿、实现良法善治的必然要求。二要不断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体系建设。统筹整合各方资源,动员网格长、专兼职网格员、政法机关工作人员、民间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基层立法工作中,积极发挥网格员机动性、灵活性、便利性等特点,组织开展针对性、人性化的法治宣传服务,充分收集基层民意,使基层立法联系点真正成为社会公众参与立法活动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要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充分吸纳社会公众的立法意见、准确传递社会公众的立法建议,按照科学合理的程序处理公众立法意见,帮助社会公众将立法意见建议更好地进行专业化处理。要充分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将社会公众的立法意见建议准确传递给立法机关,提高立法意见建议的专业性,努力打通社情民意“最后一公里”。三要切实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重要作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积极构建常态化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的平台,激发群众参与地方立法的热情,推进立法工作向基层延伸,最大程度地让人大代表、基层群众和基层组织参与到地方立法工作中来,使立法工作更接地气、更好地反映人民意愿。要坚持把工作触角延伸到生产生活第一线,把政治素养好、责任心强、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专业能力的同志吸收到立法基层联系工作中来,包括有法律学习和工作经历的人大代表、街道司法所、综治办、人民法庭、检察室、社区居委会等部门和单位,切实增强工作覆盖面和代表性,不断提高立法工作的专业性和针对性。要认真组织学习《宪法》《立法法》《地方组织法》等与立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群众宣传立法工作的重大意义,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立法,努力形成全社会上下关注、支持立法联系点工作的良好氛围。要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及时深入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一线,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畅通利益表达渠道,广泛收集社会各阶层、各群众团体的意见,切实做到让法规草案“到群众中去”,意见建议“从群众中来”。有效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不断提高地方立法工作质量。
赵永寿主持时要求,各基层立法联系点要切实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把握好本质要求,不断增强辐射功能,为讲好人大故事、立法故事、基层立法联系点故事,传播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声音,激发正能量,展现新作为。